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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居巢公安分局民警历时两年,辗转5省,行程5000公里,将一起案值4000元的盗窃案嫌犯抓获,期间仅差旅费就花费了一万多元,事情引起当地居民热议。(7月11日《市场星报》)
争议的是什么?无非是花这么多时间、警力和金钱,去破一起4000元的盗窃案,到底值不值?放在正常情况下,这其实毋庸置疑的。因为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中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下发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明确指出: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这么看来,4000元的盗窃案,警方当然应该不遗余力地去破,那为什么还引起这么大争议呢?原因无非有二。一是当前大的治安环境,并没有让人满意到,一个4000元的盗窃案就会被视为“大案”,以致需要花费警方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去办。有异议的市民想的是,一个这种太常见的“小案”就占用了如此多警力,那一旦发生“大案”,是否还有足够警力去查处。
其次,是不是发生在所有人身上的这种“小案”,都会得到警方平等的对待和重视?答案无疑是否定的,这从网上留言和很多人的亲身经历就能得到印证。放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个企业4000元的盗窃案就得到警方如此重视,难免就引起相当多市民和网友的猜疑——是否差旅费都由企业承担,是否企业背后有什么后台?只要引起这些猜疑的现实没有改变,对亏本破案的质疑当然也就不会消失。
其实,破案当然不能搞成本学,所以我们以为,在警方眼中是不应该有小案的,任何威胁到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的犯案,都必须予以及时、坚决的打击。从这一点上说,我们很高兴看到巢湖警方这次的亏本破“小案”。但我们更反对破案搞因人而异,所以我们希望,这次亏本破案的背后,不要有其他物质和人为因素的影响,以致将案件和报案人分为了三六九等。
另外,也想提醒巢湖警方,警方的口碑和群众的安全感,不是由一次亏本破“小案”就得到的,它需要对所有威胁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因素,报以平等的、一以贯之的查处。那时,这样的亏本破“小案”自然就不会再引起市民的争议。作者:郭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