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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今日本市举行的深化公路养管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公路养管水平和通行保障能力,本市出台《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启动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今后,国、省级公路的日常养护职责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按区域委托区县公路主管部门行使,将区县级公路养管事权下放区县,乡村公路养管工作仍由区县负责。
根据意见,本市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事权下放区县。国、省级公路大型及特大型桥梁、交通工程设施以及外环线等养管工作由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市政公路管理局今年将抓好所管辖桥梁的病害排查、监控和维修,对纳入今年维修计划的60座“病害桥梁”加快实施改造,确保年内消灭三类以上“病害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