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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近日,环保部与河北省在省会签署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工作协议书。副省长孙瑞彬代表省政府签署协议书并讲话。
为明确地方政府对农村环境保护的责任,解决当前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环保部决定在包括我省在内的12个省(自治区、市)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为期一年半。
按要求,试点地区要成立政府负责人为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市(县、区)一级政府的年度目标和任务,并与市(县、区)一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和交流,并于每年上半年末和全年末分别组织一次考核。
据介绍,2011年5月,环保部将组织对各试点省(自治区、市)上一年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