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报讯(记者侯砚通讯员晁振源)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了全面掌握本市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市人社局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对坐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开展2010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据了解,今年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开展书面审查的内容包括:劳动合同订立、执行工资支付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职业技能培训情况;是否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实行特殊工时是否审批、是否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是否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是否建立劳动规章制度、是否成立工会组织等内容。
据介绍,本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为期三个月。用人单位可登录天津劳动保障网,下载《天津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通过互联网进行填报;也可到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领取,填写后直接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