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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晚19时许,住在新城家园12栋的杨先生和妻子开车准备出门。就在杨先生打开车门的一刻,一个金属物从天而降,狠狠地砸在了杨先生的头上。据杨妻介绍,当她转过头看时,杨先生已经捂着头蹲在了地上,而车的侧面则有一个直径约20厘米宽的圆形铁制餐盘,车门上也被砸了一个深深的坑。
随后杨妻赶紧将杨先生送到了医院,医院鉴定为轻微脑震荡,光治疗费用就花了两千多元。“这个盘子有两斤多重,要是再砸得正一点,我丈夫脑袋都开花了。”杨妻说,这栋楼里住的人比较杂,还有很多是租赁户,盘子是从谁家扔出来的,谁也没有看见。事后,杨家人曾挨家挨户问了一遍,但根本就没有人承认。
律师 可向整栋楼业主索赔义源律师事务所崔立军律师表示,如果无法找到是哪家住户掉下的,杨先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杨先生可以起诉整栋楼的业主,要求精神损失、医药费用、误工费等,如果造成伤残还可以要求进行伤残赔偿等。(时报记者于浩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