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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辽宁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平均工资”)是多少?
昨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信息显示,这个数字是31104元,较2008年同比增长12.2%。
而去年全国的平均工资则为32736元。
记者了解到,此次国家统计局数据的调查对象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以及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在岗职工指在以上单位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736元,与2008年的29229元相比,增加了3507元,名义增长12%,增长幅度回落了5.2个百分点。
据了解,2009年辽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1104元,与上年27729元的水平相比增长了12.2%,在全国排第十位。前面依次为上海、北京、西藏、天津、浙江、广东、江苏、宁夏、青海。其中,上海平均工资达到63549元,是辽宁的两倍多。(记者刘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