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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7月19日电:记者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后,凡与天津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天津从事灵活就业、自主创业,且持有“外国专家证”的外籍人才,可以按照天津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项社会保险。
天津市日前印发了《关于做好持有“外国专家证”的外籍人才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的通知》,对持有“外国专家证”的外籍人士参加天津市基本养老、医疗和工伤、失业、生育等项社会保险做出具体规定,自此,在津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外籍专门人才全部纳入全市社会保障体系,享受天津市民社会保险待遇。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市已有近百位外籍人才办理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记者邹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