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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根据市防办制定的《天津城市防洪预案》,本市将针对可能遭受的不同级别的洪、涝、潮灾害,实行不同级别的响应方案为各级防汛部门指挥决策、防洪调度和抢险救灾提供科学的防洪意见。该《预案》将应对措施从轻度到重度划分为Ⅳ、Ⅲ、Ⅱ、Ⅰ四个防洪预警和调度应急响应等级。
加强洪涝潮情监视
当一个河系发生5-10年一遇洪水、一个区县发生洪涝灾害、大型水库超过警戒水位、一级行洪河道超过警戒水位、市区部分地区1小时累计降雨量超过30毫米以上、预计未来沿海受影响区域将出现超过警戒潮位20厘米以下高潮位,以上情况出现其一,发布Ⅳ级防洪预警,启动Ⅳ级防洪调度应急响应等级,市防办召开会商会,加强洪涝潮情监视和防汛防潮抢险指导,有关情况报市防指领导。
密切监视洪涝变化
当一个河系发生10-20年一遇洪水、两个(含两个)以上河系发生5-10年一遇洪水、两个(含两个)以上区县发生洪涝灾害、跨区县二级行洪排涝河道堤防发生严重险情、市区部分地区1小时累计降雨量超过60毫米以上、预计未来沿海受影响区域将出现超过警戒潮位2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的高潮位,以上情况出现其一,发布Ⅲ级防洪预警,启动Ⅲ级防洪调度应急响应等级,市防指召开会商会,密切监视洪涝潮情发展变化,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受灾地区抢险,相关情况上报市政府,同时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
2小时内上报
当一个河系发生20-50年一遇大洪水,两个(含两个)以上河系发生10-20年一遇洪水、主要行洪河道达到保证水位、一级行洪河道堤防发生严重险情、启用一个蓄滞洪区、市区部分地区1小时累计降雨量超过90毫米以上、预计未来沿海受影响区域将出现超过警戒潮位50厘米以上80厘米以下的高潮位,以上情况出现其一,发布Ⅱ级防洪预警,启动Ⅱ级防洪调度应急响应等级,市防指召开会商会,加强防汛防潮指导,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相关情况上报国家防总,向社会发布汛情、潮情,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受灾地区抢险。
专家组指导抢险
当一个河系发生50年一遇以上洪水、两个(含两个)以上河系发生20-50年一遇洪水、主要行洪河道干流超过保证水位、城市防洪堤堤防发生严重险情、启用两个(含两个)以上滞洪区、重点中型水库发生严重险情、市区部分地区1小时累计降雨量超过120毫米以上、预计未来沿海受影响区域将出现超过警戒潮位80厘米以上的高潮位,以上情况出现其一,发布Ⅰ级防洪预警,启动Ⅰ级防洪调度应急响应等级。市防指召开会商会,加强防汛防潮工作指导,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国家防总,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受灾地区抢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