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京报7月15日报道,抗洪期间,江西省丰城市卫生局官员竟分批外出旅游,卫生局局长等人受到处分。举报称,“在丰城市抗击洪涝灾害的关键时刻,丰城市卫生局却分期分批赶赴上海观光旅游,为期5天,豪华旅游团每人1500多元”。7月13日,记者调查获知,该局局长于7月2日被宣布不再担任卫生局长一职;三天后,其出任卫生局党委书记,该局原党委书记被调任丰城市党校常务副校长。“从局长变成书记,当然是属于处理。”丰城市纪委书记说。
人都可能犯错误,官员也是人,所以也难免。犯了错误应该承担相应责任,这是无疑问的。自然,犯错误不等于永不任用,改正了错误或者承担了应该承担的责任后,也应该可以在制度允许的框架内复出。但我们一些官员,被问责不久即“改换门庭”重获任命,也引起了群众的不少议论。群众为什么对官员被问责记过后的复出存在疑惑?这里有个别官员的复出“羞于见人”掩掩遮遮的原因,让群众看不到透明度;也有群众担心处分只是“猫盖屎”的原因,问责大棒高高举起又轻轻放下。所以当局长被免职三天后出任党委书记一事披露后,舆论的哗然就是可以理解的了。
当地采取了一个“变通”的办法。你们看,我们不是严肃处理他了吗?把他的行政职务免了。至于三天后变成了党委书记,那是党务工作,与行政处理无关。这也算是种“解释”,但这样的处分、这样的解释,能获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吗?能得到民心民意的认同吗?不可能。
局长不再担任局长一职,是免职(注意,不是撤职)。免职和撤职,这两者是有很大区别的。一个领导干部从某职务上被免,只是干部任用的一种程序。我们从新闻中不是总能听到看到“某某被免去某职务,另有任用”的话吗?换句话说,他从局长位子上被免职,“另有任用”为党委书记,从理论上也是讲得通的。
局长被处理,而后变成党委书记,实际上是钻了党务与行政工作的空子。从“原理”上说,担不担任局长,是当地政府决定的;而当不当党委书记,是更高一级党委决定的。然而在中国实情下,这两者至少平级,甚至党委书记在排名上还要高过局长。局长被免转任书记,待遇不变、级别不变,如此荒唐的处分,应该广受官员欢迎吧,这是处分还是保护,是严惩还是奖赏?这样的处理结果,无非是开会时从左边的椅子挪到右边,或者从右边的椅子挪到左边。
看上去挺严厉的处理措施,却不过是文字游戏。“局长变书记”式的问责,不仅仅是流于形式这么简单,更是在侮辱民智,把老百姓当成傻子耍。而在他们,则成了自己和自己闹着玩儿的一场游戏。跟这游戏的“娱乐”性相比,所有戏说的电视剧都没了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