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明白文章糊涂诗”,这是自古以来的俗语,古人这样告诉我们,诗与文章的差别。用的形象语。文章,越看越明白,属于哲学;诗,不能越看越明白,属于艺术。它是越品越有味。它有想象与联想,有跳跃句、省略句,有夸张,有时夸张得几乎悬了。它实际上不糊涂,但定然有一个糊涂的形态。用美女来比喻,它不是那种“周正”、“长得白”,或合标准的“瓜子脸,双眼皮,尖下颏,樱桃小口,糯米牙”,它流光溢彩,久久耐看,甚至很难用一个字说清的一种富有魅力的美。
我喜欢一些古诗,没有注意一些版本的理解。也没有一下子就相信当今一些评论家的评说。近来突然遇到两件事,一是一篇文章介绍有一本书,对一些古诗有和以往版本不同的理解,说以往版本中对韩愈的《初春小雨》理解不对;一篇评论李白诗“短处”的文章,其中说李白的一段诗“不合逻辑”。引起了我的注意与思考。
我看了几个版本,发现对韩愈那首《初春小雨》,还真是理解得不对。韩愈这首几乎家喻户晓的诗是:“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几个版本中,都说这个“草色”,“远远胜过烟柳繁盛的暮春景色”。初春,小草刚刚露芽,那小芽芽几乎远看有,而近看好像没有。好像没有,还是有,诗中干脆说就是没有。这不就糊涂了吗?怎么远看有,近看没有呢?应当说,远看有,近看更有。这是文章的叙述。诗不,而是说远处看有,近处看没有。这没有,更妙,可见初春那小草芽芽小到什么程度了。又怎么说第四句那“绝胜烟柳满皇都”是指这“草色”胜过暮春的烟柳呢?一说烟柳,就想到暮春那种柳,不知这里指的初春小雨中的柳。是初春,是也露芽芽不多的柳在雨中的形象、“绝胜”是指这初春雨中的柳,它和前面的“草色”,是并列关系,不是上下句关系,不是它说它、它被说的关系。这样,你再品这首诗,初春小雨中的京城“皇都”长安的景象,确实是春天的最好去处。此时,你会发现,这首诗真的耐品,真是“绝胜”极了。
李白那段诗,是《将进酒》中的一节:“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有评论家说:“完全是酒后的信口言说,话的确一针见血,但三句之间毫无逻辑关系,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给人一种突兀而至,无头无脑的感觉,有点儿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前两句和后两句,都是说的喝酒。没有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无头无脑”可能指当中那两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不知这一节诗的中心就是这两句。这两句也是李白诗中的名句。这两句在中间,在上下各两句之间,怎么就不合逻辑了呢?没有这两句,这节诗就是为喝酒而喝酒,为什么“须尽欢”,为什么“且为乐”?就是为的人生需有一种乐观精神,天生的“我材”,受重用也好,不受重用也好,一时不受重用不一定就是无用之材;千金散尽也不要紧,它还会来的。有“材”,“金”还会生,一时的“散尽”并不等于永远的散尽,何必忧愁?李白写这首诗时,正是不得意之时,这精神更可贵。我看,李白诗中这一节,就是李白乐观主义性格的写照,李白人生观的表达。它是好诗,是李白诗中的佳句。它若写得如评论文章所说,合乎逻辑了,首先就不是诗,也就不可能成为好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