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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营业收入93万元
事发次日,当地媒体对龙城中医院无偿救治民工的事情相继作了报道,但作为医院主管部门的苍南县卫生局对该医院却是另一番态度。
龙城中医院院长尤良俊告诉记者:“事发第二天,黄局长又带了五六十人来我院‘执法’,第三天开始立案,半个月不到的时间内,来搜查了六次。”
2002年5月31日,苍南县卫生局下发了行政处罚通知,认定龙城中医院未取得《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擅自开展X射线诊疗活动,对其罚没营业收入93万元。
面对巨额行政处罚,龙城中医院表示强烈不服。
尤良俊告诉记者,自己医院的X射线诊疗装置,自1995年建院时就有了。温州市卫生局给龙城中医院颁发的许可证中,就有X射线诊疗的业务。同时,1998年,浙江省卫生厅也给龙城中医院的CT机颁发《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许可证》,“既然机器允许应用,其前提必然是允许装置。”
尤良俊表示,自己之所以没有取得射线装置卫生许可证,恰恰是因为苍南卫生局行政不作为造成的。苍南县其他使用射线装置的医院当时也均无此证。
尤良俊还告诉记者,苍南卫生局在第一次检查后不久,就因为CT机的问题,对龙城中医院作出了罚款5000元、限期整改的处罚。可龙城中医院整改后,又申请了多次,却还是被苍南县卫生局以装置射线超标等理由拒绝了。
“罚款也罚了,整改期间,CT业务也停了,可改来改去却又改出了个‘擅自营业,拒不改正’的93万元罚单,这是什么事?”尤良俊说,他曾专门到北京,申请卫生部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对自己医院的CT业务进行鉴定。经该委员会郑钧正教授等多名专家论证,龙城中医院放射科当时已符合相关标准,不存在放射超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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