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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今年7月起,北京市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高224元,由原来的2682元调高到2906元。
也就是说,若职工按照上限缴存,每年多获2688元住房公积金。
上周五,市统计局发布统计数据,2009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444元,比2008年增加3729元,对此,北京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将职工缴存上限也调高224元。
但由于今年统计局发布的数据较晚,目前各单位已按照2009年的标准缴纳了公积金,对此,公积金中心要求按月缴存额上限为标准的单位,尽快办理7月份的补缴及缴存基数变更手续。
也就是说,这部分单位的职工,7月份将得到单位补缴的224元公积金。而从8月开始,将全面按照新标准来实行。(记者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