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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日,市民郑先生向本报反映,自己的无线网络被人用“蹭网卡”盗用。记者昨日采访多家数码卖场发现,“蹭网卡”竟然被商家公开叫卖。律师表示,用“蹭网卡”盗用他人无线网络,将构成盗窃罪。
市民郑先生称,他在家中构建无线网络后,近日网速骤降。找来技术人员检查才发现,自己的无线网络被人用“蹭网卡”盗用了。
记者来到鞍山西道一家电子产品卖场,在一个柜台前,当记者询问有没有“蹭网卡”时,商家立即从柜台里拿出了两款。记者看到,其外形与鼠标类似,一端有一至两根天线。除标注产品名为“卡皇”外,生产厂家厂名、厂址都没有标明。看到记者是初次接触,商家介绍,“蹭网卡”使用非常简单,将产品与电脑连接,并将驱动安入电脑,光盘上有密码破解软件,按照软件提示操作,就可轻松破解他人无线网络密码。记者在百脑汇、颐高等数码卖场的多家商铺都看到了多种“蹭网卡”,包括黑宝石、飞翼、卡王等,售价在130~240元不等。据部分商家表示,由于现在正值暑假,有不少学生购买蹭网卡,其每周销量基本在5~7台左右。
对此,律师表示,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盗用他人网络使用权属于盗窃行为,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使用者和产品销售商都要承担法律责任。按照我国刑法,盗窃金额满1000元,就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记者宋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