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忠权)为了合理利用海蜇资源,增加休渔期间渔民收入,根据《渔业法》、《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并经与河北省渔政协商,本市决定渤海近海海域开捕海蜇。时间:7月27日15点至8月1日13点。
今年渤海捕捞海蜇生产继续实行专项捕捞许可。从事捕捞海蜇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凭证捕捞,专项捕捞许可证由市水产局发放。捕捞者应填写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表,并携带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办理专项捕捞许可证。专项捕捞许可证只发给本市近海渔业捕捞渔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