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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本报接到读者吴先生打来的报料电话,说津沽路一带一些劳保军品店公开出售假冒的军警制服及领、臂、肩章等配件,这些假冒产品仿真度极高,足以以假乱真。吴先生说,什么人都能穿军服,什么人都能卖军服,不但影响军队形象,还会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希望有关部门对此加以查处。
记者暗访:应有尽有,小店如同“军需库”7月20日,记者根据吴先生提供的信息,对津沽路附近的一些劳保军品店进行了暗访。在一家商店,记者发现,两身被熨得笔挺的07式作训服正被挂在门口当“招牌”,商店里挂满了各种款式的警用、军用制服及领章、臂章,其中不乏现役的中国特警制服和军用制服。
记者向老板表示自己是军品收藏爱好者,非常想收藏中国特警的服装和证章,应记者的要求,老板从柜台下拿出了印着警徽的制服、作战背心、手套、臂章。老板说,这些东西虽然是仿冒的,但是做工精细、仿真度极高,足以以假乱真。
商店老板:不要手续想买多少有多少“07军服和特警制服很好卖。今年至少卖了几十套了,买的人都是20多岁的年轻人。”老板说。“那买这些衣服要什么手续呢?”面对记者的提问,老板表示根本用不着办任何手续。另外,他还说,只要有人买,多少套现役军服他都能弄来。
这些足以乱真的警用或军用用品不加监管地流入市场,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后果不堪设想。带着这样的担忧,记者采访了公安塘沽分局的张警官。张警官说,近年来天津市曾破获过数起假冒军人、警察招摇撞骗甚至是抢劫的案件,而在审讯中犯罪分子均坦白他们的“行头”正是来自于这些劳保军品店。(记者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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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贩卖军服最高可罚10万天津市华阳律师事务所的孙律师对记者表示,根据中央军委和国务院于2009年3月1日推行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部队服装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非法生产和买卖军服、武装警察制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销售军服仿制品,工商部门可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所得,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规定,现行的07式军服是禁止买卖的,但退役的制服(不包括徽章)以及外籍军服是可以买卖和穿着的。由此判断,这些劳保军品店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其出售的军服,相关部门可以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