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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紫金矿业污水泄漏事故的人员问责范围进一步扩大。福建省 16 日通报,紫金矿业污染汀江一案,上杭县县长邱河清被停职处分,县环保局局长陈军安行政撤职;上杭县一名副县长蓝富雁及龙岩市环保局长林联锦被责令辞职。(近日《新京报》)
紫金矿业发生污水泄漏事故,一方面是企业环保意识缺失、内部环保管理不到位所致,另一方面也是福建上杭县政府对紫金矿业环保监管工作不力的结果与体现。在这方面,作为上杭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的上杭县县长邱河清显然难辞其咎,邱河清因为紫金矿业污水泄漏事故被给予停职处分理所应当。而从某种意义上说,上杭县政府及其负责人在紫金矿业环保监管上工作不力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有一定的必然性,实际上是部分地方政府以忽视环境保护为代价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折射与反映。
紫金矿业支撑着上杭县 70% 的财政税收,是上杭县财政税收的主要来源。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对紫金矿业实施严密环保监管,包括在其发生违法排污与污染事故之后依法进行处罚,乃至责令其停产整改,无疑会给当地财政收入带来不利影响,这显然是上杭县政府及其负责人所不愿意看到的。这也正是上杭县政府及其负责人对紫金矿业环保监管工作不力的原因所在。正是在这种唯经济利益至上思维的主导之下,尽管紫金矿业屡陷污染质疑,但是紫金矿业都一直未能受到调查与处罚,直至此次发生污水泄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与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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