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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宋德松
●热点
2006年,“五五”普法拉开序幕。
五年来,和平区积极创建“法治城区”,并在此过程中,形成了“党委领导、一府两院实施、人大和政协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五五”普法提供了坚实保障。普法宣传、依法行政、外来人口管理、保障民主权利、重点群体分类指导方法等多方面的工作凸显“和平特色”,将法制融入区域发展,为和平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完善普法工作体制
和平区深知,普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为此,“四五”普法一结束,他们就以更大的热情和更科学的方法投入到落实“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的制定当中。
2006年10月,和平区召开“五五”普法启动大会,成立了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全区各基层单位也都建立了普治机构,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区的三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网络,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一个完善的组织机构,需要有一套科学的制度来配合。
为使“五五”普法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依法治区领导小组随即编制了《和平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2006-2010年和平区依法治区规划》,有效地保证了和平区依普工作有节奏、有重点地展开。2008年依法治区领导小组还下发了《和平区关于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推动工作的通知》,认真开展了“五五”普法中期推动自查和“五五”普法总结自查工作。
同时,为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档案的规范管理,和平区制作了《普法手册》,做到统一分类、统一格式、统一要求。区普法依法治理所有文件、资料全部归档立卷,由专人管理。
五年来,和平区委、区政府加强了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及时做出部署,精心组织落实。形成区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区各部门齐抓共管、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全民参与凸显和平特色
普法工作,如果单纯地依靠行政机关,难免势单力薄。
一向以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见长的和平区,在普法活动中首先想到的是民众的参与:通过构建社会力量动员机制,让普法的受教者成为普法的参与者。
有了全民参与,和平区的普法宣传、依法行政、外来人口管理、保障民主权利、重点群体分类指导方法等多方面的工作都凸显出“和平特色”。
法律知识丰富的法官、检察官、领导干部组成普法讲师团,加入到普法队伍中,他们和法制宣传志愿者一同深入重点企业,制定了《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八项措施》,解答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他们走进“工地”,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开通外来务工人员司法救助的“绿色通道”,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由学校、家庭、社区组成的“三位一体”法制教育网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发生;百名教师下社区、设立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创建青少年维权岗……这些举措,大大扩展了和平区的普法主体,让和平区的普法教育成为“大家的事”。
不过,光有数量庞大的普法主体还远远不够,要想真正把法律种子播入百姓心中,还得有形式多样、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途径。
五年来,和平区通过举办各种活动,使“法律六进”的足迹遍布和平区的机关、单位、企业、学校、社区。区司法局与和平图书馆联合编辑普法宣传资料——《法制精览》,发放到全区各社区;在区图书馆等处建成“和平区法制教育基地”,每年组织两次普法讲座,全年累计受教育超过两千人;把手机短信引入普法领域,不定期地利用区政府移动信息网络向全区400余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法制宣传内容的短信息;在区内各大电子屏滚动播出法制宣传漫画、口号,大力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同时,各种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和平区蔚然成风。
创建“法治和平”
服务和谐发展
和平区在有序有效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法治城区”创建活动。把普法工作的广度与依法治理的深度结合起来,将学法用法工作融入到各个环节中,以“大普法”促进大和谐。
和平区政府聘请各领域的著名律师成立了法律顾问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事前论证以及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等方面的外脑作用。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实现与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联网,建立了开放式政策法规文件阅览室和行政效能监察网络,仅2009年办结各类审批事项就达2.4万余件,办结率100%;通过区长热线、社情民意专线和区长电子信箱等渠道,及时受理和解决居民反映的各类问题,办复率保持在100%;以千户企业调查问卷、行政效能监评岗等形式,由企业评议行政执法部门,促进政府部门工作的整改和提高,促进了投资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同时,和平区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水平。2008年,颁布实施了《和平区放宽法律援助条件暂行办法》,使本区部分处于边缘线上的低收入群体均能获得法律援助。2009年,又规定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本区居民寻求法律援助不受案件类型限制,使法律援助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前列。在“迎奥运,促和谐,法律援助社区行”活动中,百余名律师、志愿者分别深入社区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向低保家庭发放援助卡、发放了数千本《农民工法律援助手册》,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援助条件放宽后,指派援助案件大幅增加,法律援助中心通过诉讼、非诉调解为弱势群体讨薪近20余万元,群众对法律服务满意度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