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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民工贺瑞昌等人辛苦打工一年多,7万多元的劳务费却一直没有着落。他们多次找到工头要款,均无功而返。找过很多执法部门,甚至采取过一些过激措施,均未能维权成功。近日,经过报社协调,市劳动局劳动监察执法总队积极介入,历时1个半月拖欠的民工费全部解决。昨天上午,贺瑞昌等人激动地给报社打来电话,表示感谢,相关建筑单位也一再表示将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尽管此事圆满解决,但该起维权事件中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也应该引起反思。
7万多元要了1年多
今年30多岁的贺瑞昌,是河南安阳在津打工的农民工。他头脑灵活,很快将本地和山东菏泽的20多名工友组织起来,给施工队做钢筋绑扎工作。“我们在开发区中小企业园区干工程,活儿是从一个叫周立国的人那里拿的。从2008年11月干到2009年春节前,当时,周立国说春节后结清全部款项,现在拖了一年半了,仍迟迟没有希望。”
贺瑞昌说,一直拿不到拖欠的工钱,从2009年春节后,他们只能一边等钱,一边继续跟着周立国干活,来到位于津南区咸水沽的一个工地。“否则的话,周立国说这笔钱就再也不给了。”没想到,干到2009年8月,工程结束,不但原来的钱没给,新干的这个工程也不给工钱。
“为了讨工资,我们在河西区黑牛城道周立国的住处等了2个多月,到秋收的时候,他才给了我们其中的6个人每人1000元的秋收费用。至此,他一共拖欠我们工钱7.8万余元。”在贺瑞昌等人的一再催要下,周立国后来写了个欠条,承诺2009年农历年底一定结清工资。“但是,这个承诺同样一样成了空文。不得已,我们到农民工工资清欠办等多个部门反映,没有实际效果。”
“这笔钱一拖再拖,我们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做其他的活,讨债成了全部工作。住宿、吃饭,天天都要花钱,从家里带来的生活费早就花光了,因为我是领头的,其他工人也都埋怨我没有本事,对我冷嘲热讽,我的压力太大了。”今年5月底,绝望之下的贺瑞昌决定采取过激措施,并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再这样下去,我真的不想活了。谁能帮帮我们?”
45天艰辛维权成功
因贺瑞昌所工作的津南区咸水沽工地工程仍未彻底完工,工程尾款尚未结算完毕。经过本报和津南区劳动部门的共同努力,5月底,津南劳动局对负责施工的高俊劳务公司施工队和周立国进行了调查。经过反复沟通,周立国对所欠劳务费无异议,兑现了该处工程所拖欠的1.6万余元劳务费。还剩余6万多元劳务费,因为并不是在津南区施工所拖欠,津南劳动局无法处理。贺瑞昌等人再次陷入了困境。
“那个工地在开发区,我们费尽周折,找到开发区的劳动保障部门,寻求帮助。工作人员也记录了情况,答应协调处理,但一直没有结果。后来,工作人员建议我走劳动仲裁,跟包工头和建筑单位打官司。我一个外地打工仔,怎么懂得这些程序?欠钱的事实很清楚,怎么就解决不了?”贺瑞昌再次找到报社。
记者将贺瑞昌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市劳动局劳动监察执法总队,引起总队相关负责领导的高度重视,亲自介入督办。经了解,开发区中小企业园区项目的总承包方是江苏江都建设公司,该公司此后将部分项目分包给了江苏高俊劳务公司。此时,该工程项目早已结束,建设单位已离场。执法总队通过市建委、开发区工委等多个部门,多方联系,终于与江都建设、高俊公司取得联系,并分别约谈,调查每一个细节。
“江都建设和高俊公司都大呼冤枉,说他们早就如期支付了所有款项,高俊公司甚至说给贺瑞昌等人多付了7万多元劳务费。”执法总队负责人说,他们又多次约谈周立国,多次努力下,周终于承认的确拖欠了贺瑞昌等人6万多元劳务费,原因是承包工程赔了钱。“承包工程的盈亏,应由你自己负担,但农民工的劳务费绝不能拖欠。”在执法总队的反复教育下,周立国终于点头同意。
7月14日上午,市劳动局劳动监察执法总队将所有当事人召集在一起,现场发还民工款。根据约定,周立国先期支付贺瑞昌等人拖欠的2万元。其余4万元,将在今年9月和12月底前全额付清。
“总承包方江都建设、分包方高俊公司,违反了严禁分包、转包的规定,负有监管责任。高俊公司的负责人已经明确承诺,剩下的4万元,即使周立国不给,高俊公司也会代为垫付。”市劳动局劳动保障执法总队负责人说。
对于这样的结果,贺瑞昌等人喜出望外。“还是有说理的地方。天津这么大力度保护农民工权益,让我们有了信心。”
违规分包转包成潜规则
经过各方努力,贺瑞昌讨薪艰难取得成功,但是,也留下了很多思考。
记者了解到,贺瑞昌等农民工维权意识相当淡薄,手里的证据少得可怜。市劳动局劳动监察总队负责人说,贺瑞昌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根本就没有签订,劳动保险也没有上,一旦出了工伤,将陷入维权困境。
“所幸的是,包工头周立国给了贺瑞昌一张欠条,尽管周立国事后也曾想不承认,但还是留下了证据。建筑单位承揽工程后的违规操作,已成普遍现象。此次事件中,江都建设天津公司作为总承包方,就对部分工程进行了分包、转包。分包、转包的后果,使得工程款被层层扒皮,农民工与施工单位的劳务关系更加复杂化,极易产生拖欠民工劳务款等各类纠纷。”该负责人说,在一定程度上,这个现象是建筑行业的潜规则。
“不过,我们劳动部门与市建委有长期、良好的合作联动机制。我们根据掌握的事实,向江都建设和高俊公司指出上述问题,这些公司也承认存在疏于管理的责任,有责任督促周立国把问题处理好,承诺将配合劳动部门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该负责人指出,从根本上来说,只有严查违规分包、转包,才能最大限度地杜绝拖欠农民工劳务费的现象。
在市劳动局监察执法总队的会议厅,记者见到了工头周立国。周精明、干练,说起话仍理直气壮:“为什么拖欠?干工程赔钱了,我哪儿来的钱给民工?”监察总队负责人指出,如果单纯是包工头欠钱,施工单位没有任何过错,给农民工追讨欠款,将相当困难。“他是一个自然人,横竖就说自己没钱,你怎么约束他?施工单位应该建立完善的农民工工资发放程序,有条件的话,应该给每个工人开一张银行卡,直接将工钱汇进账户,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纠纷。”
“不单单是周立国,对于贺瑞昌,我们也采取了谨慎的做法。贺瑞昌手下有20多个农民工,工钱全部给了贺瑞昌,其他农民工此后再找我们,说贺瑞昌没有把钱发给他们,怎么办?当然,要求每一个农民工都到现场领钱,也不太现实,有的人只有几百元劳务费,有的甚至不够往返车费。所以,我们要求贺瑞昌代领工钱时,必须携带这些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保证将该笔劳务费如数发放到每一位农民工兄弟手里。”
本报记者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