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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工商部门日前接到多名消费者举报,反映多家大卖场长期举办以先抽取“即开型、刮开式”奖券后购物的有奖销售活动,引诱消费者消费,有欺骗之嫌。
工商部门检查发现,此类销售活动在一些大商场及超市普遍存在并确实涉嫌违法。对此,工商部门将采取措施制止此类有奖销售蔓延,并提醒消费者避免上当受骗。
提醒
消费者:三大特点识骗术
1商品范围很固定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先抽奖后购物有奖销售活动存在着一定模式。这种违规抽奖销售的商品基本上是玉石、翡翠、水晶等饰品,经营者利用此类商品国家没有等级划分和价格规范的现状,极力抬高商品价格,低价进、高价出,利用有奖销售的方式推销商品而获得高利润。
2需先抽奖后购物
此外,销售商品的方式比较固定。先抽奖后购物的有奖销售活动方式大致都是预先设定一个特定条件,例如先在商场内进行购物消费,依据消费数额或直接凭购物小票即可到珠宝专柜参加抽奖。奖项的设定额是购买宝石类饰品的折扣率,最高的折扣竟然达到一折。即便如此,专柜仍有较高的利润。
3中奖率高达九成
此类有奖销售明显区别于正常的有奖促销。经营者利用有奖销售的方式作为一种长期营销模式,虚高标注商品价格,隐瞒活动的相关信息,欺骗消费者。更显著的特点是,此类有奖销售活动过程中,未将中奖概率、中奖金额、中奖等级明示,中奖率达90%以上,与国家规定的有奖销售的偶然性的显著特征相违背。此外,所设最高奖通过物质兑换或购物折扣可达到12000元人民币,违背了抽奖式有奖销售有关规定的“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的规定。
回应
工商:专项治理不间断
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分析,此类有奖销售方式方法独特、手段高明、诱惑力强。经营者利用消费者的心理,诱骗消费者消费,把抽奖销售运营成一种长期的销售模式,达到获取利润的目的,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正常的公平交易以及和谐的市场经济环境。
为杜绝此种销售模式蔓延,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良好的消费氛围,提高市场公平竞争的透明度,天津市工商部门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制止此类有奖销售蔓延。一是继续加大检查力度;二是把治理类似于“即开型、刮开式”的有奖销售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并在年度销售的几个高峰期不间断地开展短期专项治理;三是通过各种宣传渠道提醒广大消费者谨防参与此类“有奖销售”活动,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