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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07月23日讯
从讨要工钱的纠纷到致人重伤的刑事案件,7个多月前路桥星座美食城门口的一幕至今让人记忆犹新。昨日,这起被冠以“路桥最牛饭店”的伤人案在路桥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以故意伤害罪对4名被告进行了相应的判决。
2009年12月6日晚上,因为施工款被拖欠了半年仍未到手,受害人黄建明和几名工人来到路桥星座美食城,向老板叶文索要。随后双方起了争执,黄建明被捅伤,经鉴定其受伤程度为重伤。此案发生后,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各种的议论层出不穷,而被告叶文所经营的饭店,也被网友冠上了“路桥最牛饭店”的头衔。
昨日上午9时,被告叶文、蔡建军、赵仙波、杨超男身着黄色马甲,戴着手铐出现在路桥区法院的被告席上。在上午的庭审中,双方并未有激烈的唇枪舌剑。对于公诉人的控诉,被告对是谁先动的手以及打电话叫人的目的提出了异议。被告方称,12月6日中午,叶文在钓鱼时接到了黄建明的电话,对方表示当晚会到饭店。因为害怕对方闹事,叶文就给蔡建军打了个电话,蔡建军则联系了赵仙波让他到叶文的店里看看,当晚赵仙波就和杨超男及潘佳贝(另案处理)一起赶到了星座美食城,随后与黄建明等人发生争吵,并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黄建明捅伤。“我没有想到结果会是这样的。”庭审时,叶文说。而其辩护律师则认为其叫人的行为,是为了壮胆。
记者了解到,在案发后,被告方与被害人黄建明达成了调解协议,并赔偿经济损失28万元。叶文、赵仙波还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分别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网上逃犯陈某某、刘某某,遂要求从轻处理。蔡建军的辩护律师则以蔡建军曾在与赵仙波通话时让其不要吵架,做无罪辩护。
昨日下午,路桥区人民法院对4名被告进行了宣判,叶文、蔡建军、赵仙波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杨超男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据台州商报记者许峰实习生管紫嫣陈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