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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海牙7月23日电(记者潘治)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的一家法院23日宣判,荷兰托克公司因在2006年委托其他公司在科特迪瓦倾倒数百吨有毒工业垃圾并致多人死伤,必须再度支付100万欧元的罚金。此外,该公司的一名员工以及毒垃圾运输船的船长也被判处罚金及监禁。
2006年7月至8月间,荷兰期货企业——托克公司租用的一艘装有毒垃圾的船只在阿姆斯特丹港口被拒绝入港,随后托克公司辗转将有毒垃圾运往科特迪瓦并在当地倾倒。
法庭指出,托克公司在将毒垃圾运输至阿姆斯特丹时隐瞒了毒垃圾的属性,之后又将毒垃圾偷运至科特迪瓦,这些做法均违反了相关法律,必须予以严惩。除托克公司被罚款100万欧元外,该公司的一名员工被罚款2.5万欧元,而将毒垃圾运到科特迪瓦的船长被判处5年监禁,缓期执行。
上述100万欧元罚金只是公诉人要求罚款金额的一半,但是科特迪瓦受害者代表在法庭宣判后表示:“托克公司终于因自己的做法而受到法律惩处,这是我们真正的胜利。”
2006年8月,托克公司通过中介公司委托科特迪瓦托米公司在该国经济首都阿比让的十多处地点倾倒了数百吨有毒工业垃圾,造成严重环境污染。这一事件共造成17人死亡,数千人因呼吸障碍或其他不良反应到医院就诊。
2007年,科特迪瓦政府与托克公司签署价值1000亿西非法郎(约合1.52亿欧元)的赔偿协议。次年10月,科特迪瓦刑事法庭以投毒罪判处托米公司负责人乌博鲁博20年监禁,另一名被告、中介公司职员夸奥以同谋罪被判处5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