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湖北省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9月起,全省各县市区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所有公务用车将统一张贴专门的公车标识。公车标识为15厘米×10厘米规格的纸质粘贴标识,须贴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下角醒目位置。其正面为红底黄字,印有“××县(市、区)公务车”字样及12388举报电话。目前,该省正在对公务用车进行清理登记。(7月23日《楚天都市报》)
严禁领导乱配车,乱用公车,公车须带“标”上路,一直以来,是公众的要求。但颇长一段时间以来,公车管理困局仍未有效扭转。而且,随着近年来特权、享受、摆阔等思潮的重新抬头,一些官员对豪车的超配动机愈发强烈。今年1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数据称,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总量为200多万辆,每年公车消费支出1500亿元~2000亿元(尚不含医院、学校、国企等及超编配车),每年公车购置费支出增长率为20%以上。又是半年过去了,相信这个令国人忧虑的数字还在一路攀升。
公车乱配及公车私奔成性之所以无法被社会所“诟病”掉,根源还是社会监督的约束手腕一直缺位或虚位。诸如成都、保定等地就大张旗鼓地推出过公车带“标”上路,但最终不仅连“标”都鲜见出现,而且派生出新的问题,看起来这更像是一种社会监督幻觉。要么“小标”不显眼,公车让公众无法监督;要么“标上”无投诉电话,看到私奔的公车也无从投诉;要么有举报电话,但往往是有投诉无应诉。这诚如不久前,武汉市市长阮成发曾公开表示的那样,武汉市行政投诉中心的数据显示,去年受理的430件有效行政投诉中,对公务员不依法履职、相互推诿等不作为方面的投诉达275件,占三分之二。
其他地方估计也好不到哪去。投诉也罢,举报也好,投诉中心的“回音壁”会经常清空,至于及时处理这些多如牛毛的投诉,不仅疲于奔命,还无法律机制助力。所以,这些带“标”上路的公车,看起来像是被社会监督的眼睛给盯上了,实则仍是“眼力”不济、处理乏力。此非笔者臆断,近年来,全国各地传出公车“带标”上路的消息后,有谁见过因违规上路而被举报后严肃处理的案例?之所以未有,恐非“官人”惧怕外部监督?多半还是我们的举报善后体系偏弱,百姓“审举报疲劳”了。
倒是最近我看到济南与郑州的两个“专拍哥”的事迹让我兴奋不已。济南“专拍哥”拍了5000张涉嫌公车私用的照片,而且是山东省直机关“鲁O”车牌号的车;郑州“专拍哥”老吕的动作也大,拍了一千多张公车私用的照片,老吕还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自己的QQ号286330746,望更多人拍摄公车私用,让公车腐败无处遁形。如果我们只是采取诸如给公车贴标这种不痛不痒的管理方式治理公车私用,那么最终收效当然不佳。我们不妨从制度上大胆而积极地鼓励更多“专拍哥”行动起来,比如重金奖励这种公民义举,使他们拿起相机,以此震慑那些私用的官车。作者:周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