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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区文明委组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讨论修订《武清区市民文明公约》、《武清区市民行为守则》座谈会,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区文明委副主任钟书明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代表和委员们就讨论修订《公约》和《守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公约》、《守则》征求意见稿的内涵、表述用语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从通俗易记、言简意赅、便于实践等不同角度,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人大代表张学亮(豆张庄乡宏观纸制品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这次活动很好,《公约》和《守则》作为武清全民素质提升的重要载体细致、到位。建议《守则》要朗朗上口,易于记忆,最后一句调整成五个字更为整齐。同时建议配合文化公园的开园,加大宣传,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严格治理不文明行为,使群众自觉规范行为。
人大代表刘树祥(雍阳宾馆总经理):《公约》和《守则》的讨论修订十分必要,是提升市民素质和武清整体形象的有力举措,能更好地规范市民行为。建议将《守则》中“要文明出行,不闯红灯、横穿道路”改为“要文明出行,不违反交通法规”,涵盖面更广。
人大代表李之瑞(梅厂镇周庄村党支部书记):这次座谈会很及时很必要。《公约》和《守则》的广泛讨论对市民有很大的教育意义,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市民素质。我觉得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加大宣传力度,解决生活中实际存在的问题。一定不能流于形式、流于表面,要结合武清实际,深入落实,使《公约》和《守则》深入人心。
人大代表房秀茹(下朱庄街初级中学校长):武清近年来发展十分迅速,物质文明快速发展的同时,精神文明建设尤为重要。《公约》和《守则》充分体现了武清特色和时代特征。特别是《守则》操作性强,要求具体。建议将《守则》中“要文明出行,不闯红灯、横穿道路”改为“要文明出行,不酒后驾车”。
人大代表周玉兰(黄庄街前进玉立化工厂厂长):武清要发展离不开经济发展的硬实力,也离不开精神文明的软实力。《公约》和《守则》与法律的显著区别就在于其非强制性。讨论修订的过程是一个从点滴做起的过程,便于广大群众将其记在心中。我建议在《守则》中“要注重礼仪,不说粗话脏话”后再加上“不噪音扰民”。将“要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改为“勤劳节俭”。
政协委员何俊田(区政协原副主席):《公约》和《守则》通俗易懂,便于记忆。《守则》中,“要文明出行,不闯红灯、横穿道路”一句,从“遵守交通法规”的角度出发内容更为广泛;建议在《公约》中加入涉及道德、扶危济困、扶贫助残的内容,同时,随着经商的人越来越多,应在《公约》中增加“依法纳税、文明经营”的内容。
政协委员石静(区新闻中心一级播音员):《公约》涵盖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守则》侧重体现了社会公德对市民公共生活行为的底线要求,二者相互联系,互为补充。《公约》和《守则》在遣词造句上要易记、易懂、易执行,能让市民入耳、入脑、入心。《守则》中提到,“要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随处便溺”,其中“溺”字的读音有两种(音:腻和尿),建议不要在《公约》和《守则》中使用这样的字。另外,建议在艺术化的基础上包装《公约》和《守则》,进行艺术加工,可以谱成曲子让人们传唱;进行卡通设计使孩子们在娱乐中了解《公约》和《守则》。
政协委员杨振关(区档案局原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公约》和《守则》既各自独立又相互联系,便于遵循和操作。为我们提供了文明武清人要共同遵守、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公约》中“干事创业,敢为人先”和“爱岗敬业,改革创新”意思相近,建议把其中一条改为“认真学习,解放思想”,以增加涉及意识形态的内容。
政协委员杜宝江(杨村十街居民):《公约》和《守则》的讨论修订,抓住了时代发展的脉搏,充分体现了全区广大人民的素质和精神风貌。《公约》和《守则》言简意赅、寓意深刻、用词准确、深入浅出。我建议把《公约》中“干事创业,敢为人先”改为“干事创业,以德为先”,含义更为广泛。将《守则》中“要革除陋俗,不乱烧纸钱”改为“要革除陋俗,不搞封建迷信”,内容更加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