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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启明通讯员褚宁姚华)两名铁路机车司机,利用到外地提机车的职务便利,私自将机车内的5000升柴油出售。日前,二人皆因犯有职务侵占罪被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2年。
2008年7月18日,铁路某机务段的机车司机李某某和史某某接到单位的命令,指派二人到常州某机车车辆厂提两台新的机车。于是,二人来到常州提取新机车。8月1日早上,李某某和史某某驾驶机车途经天津南仓站,等待编组,停靠休息。这时,走来一名男子问其是否卖机车里的柴油,每升3.5元,并告知自己也是铁路职工,不用担心被抓住。李某某和史某某觉得,反正单位不知道机车里装有多少柴油,只要留下能把车开回去的油量就可以了,为牟得小利,二人答应卖油。当天下午,该名男子带领四五个人开着一辆小卡车来到新机车前提油。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从机车中抽出的柴油足足装满了25个大油桶,共计5000升,价值人民币3万余元。经双方讨价还价,最后以1.8万元的价钱成交。后案发,李、史二人被抓获。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和史某某作为机车司机,受单位指派去提车,有看管机车并保证机车安全完好地接回单位的职责。但二人利用提车之便,窃取了机车上的柴油,构成职务侵占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