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琨)日前,有媒体报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发改委、央行、银监会拟联合发文,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清理,出台更具操作性的文件。目前,相应的文件已在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据了解这份征求意见稿内容,纳入清理核实范围的融资平台公司是指2010年6月30日前,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包括各类综合性投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