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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四年以来,江西省丰城市剑南街道荔棚社区居委会被指向低保户每年收取190元至270元不等的“低保回扣”,没有任何票据,否则不让领低保。有一篇帖子在天涯社区论坛曝光后,居委会才悄悄地将一部分所收的数万元费用以“卫生费”的名义退还给了低保户。(据7月27日《新法制报》报道)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贫困人口最后一道生活保障线。只要符合低保政策规定,相关证件齐全,居委会就应该及时足额给低保群众发放低保金。严格说来,发放低保金只是居委会代表政府提供的一种公共服务,根本不算什么权力。荔棚社区居委会玩起吃低保回扣的权力把戏,掏困难群众的腰包。如此敛财套路,实在滑稽。
对此,剑南街道办事处民政所回应称,荔棚社区存在向低保户收取费用的情况,但收的不是手续费,也不是回扣,而是卫生费。卫生费与低保金是两种不同性质的问题。且不说低保户都是生活困难户,向低保户收取卫生费本身就值得商榷。就算卫生费非收不可,居委会也没有权力在发放低保金时直接扣除卫生费。而且,居委会收取卫生费至少应该一视同仁。但是,当地非低保群众证实,他们从未交过卫生费。既然非低保户不交卫生费,居委会专门收取低保户的卫生费,岂不是“柿子拣软的捏”,故意欺负低保户?自此,居委会把低保回扣解释为卫生费的说辞不攻自破。
居委会挟低保金发送权以令乱收费,主要还是低保群众与居委会在权力、地位上不对称所致。如果不让居委会拿回扣就拿不到低保金。而户口管辖权又决定了居委会“独此一家,别无分店”,为了领到低保金,他们即使心中一百个不乐意,他们还能不掏腰包吗?居委会如此雁过拔毛,让人无语。
剑南街道荔棚社区居委会利用自身的公共服务权力渔利,不仅给公众生活带来不便与经济损失,也伤害了政府公信力。公共服务该怎么做,实际上是在考验着公共服务的底线。公共服务者显然不能不顾百姓的感受,为了一个“利”字,底线失守。
尽管事情曝光以后,慑于舆论的压力,居委会悄悄地将一部分扣留费用以“卫生费”的名义退给了低保户。但是,居委会吃低保“回扣”的危害不可小视。只有用法律制度给违规者戴上紧箍咒,让他们支付违规成本,才能遏制住剑南街道荔棚社区居委会这种借公共服务权力牟利的冲动。(刘凯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