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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华
近日开始的志丹县政府精兵简政工作将于8月中旬全面完成,届时,政府工作人员将由现在的800余名缩减至600余名。对于超编人员将妥善安置调整,凡男年满52周岁、女满50周岁的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均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退休不足5年且工作满20年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等,履行手续后享受上一级非领导职务待遇,提前退休;其余超编人员将被安置到事业单位。(7月28日 《华商报》)
在精兵简政中妥善安置超编人员,这是很有必要的。如果在行政改革中把超编人员一脚踢开,这不但不尽人情,也不大合理。很多人已经工作了这么多年,让他们再去找工作养活自己恐怕是很难的。但是如何妥善安置这些人呢?我们看到志丹县采取的措施就是把一部分人安置到事业单位。这样的安置其实也是很多地方采取的一种方法。这么做其实也有很大的弊端。
一是会造成事业单位人员臃肿。当前很多事业单位并不缺人,有的事业单位还超编。当在行政改革中,把行政多余的人安排在事业单位,很容易造成,精简了行政,臃肿了事业。其实这样的改革并没有多大的意义。因为很多事业单位都是靠财政养活,这些行政超编的人到了事业,实际上还是拿财政的钱,财政负担并没有减轻。
二是影响了事业单位服务效能。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有很大的不同,事业单位有一个重要工作就是为社会服务,有的事业单位提供的服务是有很强专业性的,如农技等。一个在行政单位长期工作的人,不一定就适合在事业单位工作。如果让不适合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到了事业单位,当这样的人多了,事业单位又如何为社会提供服务。
三是影响了事业单位的改革。行政需要改革,事业单位也需要改革。当越来越多的超编的人到了事业单位,一旦事业也进入改革,将如何安置这些人。我想很多时候,这些人往往会成为特殊的照顾对象,在事业单位留用人员中优先考虑的是他们,而推向社会的可能就是真正有服务技能的事业单位的人。这样的改革只会越改越不让人满意。
事业单位绝不能成为行政改革超编的安置所。我们一些地方之所以把事业单位当成行政改革超编的安置所,一旦行政超编了,这些超编的人员往往就安排在事业单位,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把行政看成高人一等,行政单位的人任何时候绝不能下岗,即使超编了,也可以到事业单位去。事业单位接受高人一等的行政单位的人,就应该理所当然。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一些地方把事业单位当作养闲人的地方。当行政单位无法安置时,他们就成了安置行政单位人的后花园。
行政人员和其他人员在很多时候并没有什么不同,当其他行业的人在改革中可以下岗位,为什么行政人员就不能在改革中可以下岗呢?如果要妥善安置的话,完全可以通过培训,让他们再竞争上岗位。如果一些超编的行政人员真的要到事业单位的话,完全可以通过考试等,从而把一些适合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通过竞争进入事业单位。
改革是一张试纸,往往反映出很多东西。如果我们在行政改革中把行政人员没有当作特殊的对象,而是和其他行业的人一样,对超编的人没有特殊的政策,恐怕这才是真改革的前提。反之,如果行政改革还未进行,就已经对超编的人员实行了特殊的保护,他们享受到了其他行业改革没有的超国民待遇保护,这样的改革恐怕还不能说是真正的改革。
我们需要真正的行政改革,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进步才会大一些。如何进行真正的行政改革,就让我们从事业单位不是行政改革超编的安置所做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