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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武清区以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天津市拥军优属条例》为根本,加大优抚工作力度。每个季度下拨4万元临时救济金帮助有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2009年特批50余万元帮助遭遇特殊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解决了生活困难。2010年春节慰问了全区4604名重点优抚对象,送去了价值105万元的慰问品。从2007年8月开始为参战、参试部队退役军人办理定期补助审批等手续,并落实相关待遇;按政策审核批准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700人。从2009年1月1日起提高了4653名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和残疾军人等生活补助标准,并为96户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了取暖费减免手续。
为确保退伍军人安置,武清区采取各种措施,提升退伍安置工作水平。一是采取全员货币和政府指令安置办法,做到随报到随接收、随落户、随安置,该区共接收退役士兵331人,其中由政府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98人,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率100%,全年推荐介绍就业150人次。二是建立了4个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基地,采取自愿报名的原则,实行短期培训、定额补助的办法,区安置办公室按照实际合格的人数将培训费拨付到培训机构,经考核合格,每个学员领到培训结业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上岗操作证等证件。目前,已有110多名退役士兵参加了电工等专业的培训,经考核全部培训合格。
武清区粮食局自2009年以来,先后投资100万元,装修了军供服务站。在保证部队官兵吃上放心米面油的同时,从部队实际需要出发,组织调剂好小杂粮;运河主食配送有限公司根据部队需要增加馒头、面条、大饼、油条、包子等十多种熟食品供应,满足了部队需要,仅2009年供应军粮就达到1800余吨,馒头等主副食品1400余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