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2010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加强对进入本地区教辅材料的监管,各学校要坚决拒绝书商、书贩进校推销教辅材料。《意见》规定,教育部门、学校及教师严禁将教辅材料纳入《教学用书目录》,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搭售教辅材料及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严格控制教辅材料价格,不允许高定价低折扣。记者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