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昨日,记者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获悉,《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法》)已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方法》中将室外器材的安全使用期限提高到10年。
据了解,《方法》所指的室外健身器材主要是指城市公园、体育公园、休闲广场、社区、农村健身场所等户外场地安装的各类健身器材,包括健身单杠和双杠、秋千、荡椅、健骑机、跷跷板、攀岩墙等。
昨日,记者走访了和平区和南开区多个社区发现,部分小区的健身器材年久失修,已不能再使用。在群富里、龙德里、春香里等小区公共健身区记者发现,这些小区都只有简单的健骑机、跑步机等不超过五种健身器材,其中部分健身器材的关键连接部位已断,锈迹斑斑,锻炼的居民容易受伤。
记者查阅《方法》发现,其在第五条“安全使用寿命和疲劳性能要求”中指出:室外健身器材的整机安全使用期限应不小于10年,在整机安全使用期限内,供应商应确保易损件损坏前及时更换;对于器材可能存在的易损件,供应商应在说明书或产品标牌中明确承诺其寿命周期,超过安全使用期限的健身器材应强制报废。
东丽区某室外健身器材生产企业管理人员表示,新修订的标准强化了室外健身器材生产企业的责任,要求生产者确保易损件损坏前及时更换,明确承诺易损件的寿命周期;同时,将室外器材安全使用期限提高到10年,将淘汰一大批低劣产品的生产商,提高室外健身器材的准入门槛,从根本上维护健身者的人身安全。(记者李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