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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本市法院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创新培训方式,着力增强培训效果,大力开展以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和司法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岗位培训,并取得显著效果。干警对大局的理解和把握能力、审判业务能力以及处理理论与实践、政策与法律、依法办案与服务大局关系的能力普遍得到提高。
本市各级人民法院在培训过程中,注重加强规划管理,通过明确培训任务、突出特色培训、科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专题讲座计划和专项培训方案等方式,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与此同时,积极拓展培训渠道,研究培训规律和特点,把握培训要求和需求,依托国家法官学院、天津法官学院、天津市委政法委党校、本市各高校及培训机构,采取集中、自学、网络、讲座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对象、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学习需求,实现需求、知识、素质三位一体的培训目标。
市高院在培训工作中,注重做到两个“突出”。一是突出思想政治培训。努力构建大培训、大教育格局,坚持科学理论进课堂,提高法院干警的政治素养和理论修养,引导法院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责任意识,为法官队伍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基础上确保公正、文明、廉洁司法提供理论支持。二是突出司法能力建设。
通过抓好侵权责任法等新颁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培训,新一届人民陪审员的岗前培训,全市法院书记员岗位培训和技能竞赛,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培训和法官后备队伍建设等多类型、多层次培训,为法官队伍在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司法能力的基础上确保公正、文明、廉洁司法提供智力支持。同时,精心抓好各类讲座和报告会的选题,并认真组织各级法院收听收看。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培训干警8500余人。其中,市高院举办培训班9期,培训干警981人;组织全市法院参加最高法院、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举办的调训班33期,培训干警150人。中院、海事法院和基层法院举办培训班、读书班114期,培训干警7290人次;组织参加市、区等机关举办的调训班65期,培训干警156人。与此同时,市高院还组织全市法院干警参加讲座报告5次,5000余人次聆听了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