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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邯郸讯(记者王彬)在木板厂内不经意扔下一个烟头,结果引发大火将企业全部化为灰烬,造成经济损失近70万元。7月30日,邯郸市肥乡县男子钱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当地警方逮捕。
今年4月7日中午,钱某去当地一家木板厂购买锯末。其间,他抽起烟来。有人告诫他,木板厂属于重点防火单位,千万不能动用明火,但钱某却认为一根烟不足为患。然而,当钱某将未掐灭的烟头随手丢弃后,火星引燃了木屑。钱某和工作人员迅速将火扑灭。当天下午两点左右,原本已没有了明火的锯末,竟然死灰复燃,并借助风势蔓延开来。大火烧毁了厂房设备以及大量木材半成品。经物价评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