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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天津市连日遭遇高温天气,有些职工出现中暑症状。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专家提醒,高温下工作中暑也算工伤,职工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介绍,气温超过35℃天气条件下,职工一旦被职业病防治部门鉴定为物理性中暑,即可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如其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该职工的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伙食补助、病假工资等由单位支付。如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上述费用由企业承担。企业拒不支付,职工可拨打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电话12333投诉。此外,按照相关规定,气温超过35℃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