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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应解决好三个问题
张兴国在《辽宁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撰文指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应着重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听得懂”,这要求我们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普及的过程中,既要注意把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性和整体性,又要善于将晦涩的专业学术语言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大众文化语言和日常生活话语,让更多的人能听得懂。二是“能接受”,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和精神实质问题。马克思主义在理论表达方式和表现形式上可以“通俗化”,但绝不允许把它“庸俗化”。三是“得实惠”,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普及的实践效果问题。马克思主义理论还要把精神武器变成物质力量,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鲜活的实践成果,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科学理论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利益兑现。以上三点,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实际展开的逻辑过程,三者之间内在联系:从理论与实践关系看,前两点主要解决认识问题,第三点重在实践效果检验问题;从手段和目的关系看,前两点主要解决途径手段问题,第三点突出实际目的达成问题;从科学性和价值性关系看,前两点突出其科学性,第三点突出其价值追求。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全过程充分体现了理论逻辑与生活实践逻辑、手段与目的、科学性与人民性的完美统一。
何以理解“尊严”?
朱铁志在《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0年第4期撰文认为,无论是在哲学家的理论体系中,还是在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尊严”都不是一个可以随便挂在嘴上的简单词汇。百姓对“尊严”的理解首先和物质利益紧密相连。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当然谈不上尊严,而生活无着、居无定所,能叫有尊严吗?百姓对“尊严”的理解往往和基本安全紧密相连。政府有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精神自由的神圣义务。还有,放弃独立思考的权利,无条件重复既有教条,不求自主创新,但求保险固位,也不能叫有尊严。百姓对“尊严”的理解往往和公平正义紧密相连。百姓对“尊严”的理解往往和权利义务紧密相连。党纪国法赋予党员和公民的基本权利清楚明白,一目了然,无需赘言。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当然离不开“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当然离不开“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百姓对“尊严”的理解往往和改变自身命运紧密相连。人生最大的尊严,莫过于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高度统一,莫过于自身价值的最大实现,莫过于马克思所说的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