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教委获悉,近日天津市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我市学生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2010年度本市学生儿童参保工作:学校、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并确保学生、儿童先行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年实现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全部纳入,各区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的学生、儿童参保率要达到90%以上。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儿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期自9月1日开始。(记者邵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