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前日下午1点,暴雨来临前刮起了大风。小张在地道口旁的天桥下等公交车,往天桥上方看时,正好有一名穿裙子的女性沿着天桥边往下走。天桥的围栏正好是玻璃的,小张透过玻璃看到了该女性的底裤。一时好奇的小张居然拿出手机,守候在天桥旁,等女子走过时,他就对准女子裙下偷拍。随后,小张的行为引起了旁边等车王先生的注意,当小张对准从桥上走过的小茜(化名)再次按下快门的时候,王先生和附近市民当即扭住了小张。“太可恶了,当时恨不得痛打他一顿。”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要求小张将所有拍得的照片全部删除,并向小茜道歉之后才让他离开。
随后,记者就此类情况采访了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民警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六款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记者在此也提醒广大女性朋友,夏季穿衣也要注意防走光,穿短裙的女性在下天桥或者走开放性楼梯时应该尽量靠里走,以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实习生龚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