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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8月3日电:昨天(2日),北京市发布的《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今后高层次人才户籍将可在京津冀地区自由流动。为适应京津冀一体化发展要求,将逐步推行京津冀地区互认的高层次人才户籍自由流动制度,无论是子女入学还是医疗社保都将享受当地市民同等待遇。就此事,昨天记者采访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人才规划目前只是一个愿景,本市人才流动引进政策还是执行现行标准。今后国家有正式文件出台后,本市会按照规定对引进人才实行户籍自由流动制度。
据该局工作人员介绍,高层次人才户籍将可在京津冀自由流动一事目前只是一个愿景,本市人才流动引进还是执行现有政策。像引进国内人才,必须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经市人事局组织专家评估认定能带入产生较高经济效益的生产、科研项目的人员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引进人才的年龄除已有规定之外,一般应在45岁以下。其中,被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各类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记者李茜实习生李佳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