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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8月6日电: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首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名单确定,共有28家通过审批,天津市位列其中。
据了解,利用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将专款专用,定向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特大城市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贷款资金将实行封闭管理。今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职工,可优先购买或租赁。
记者了解到,目前本市正在积极制订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专家表示,近年来,天津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并率先在国内成立了首支保障性住房投资基金,但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依然面临着较大的资金缺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引入,将拓宽资金来源,缓解压力,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实现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记者5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北京等28个城市成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133个经济适应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为申请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额度约493亿元。
项目贷款必须定向用于试点项目,严禁挪作他用。经济适用住房和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建设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项目贷款到期后,贷款本息必须全额收回。
另外,试点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严格执行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的规定,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利用项目贷款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必须严格控制供应对象。同等条件下,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优先购买或租赁。
被列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的还有天津、重庆、唐山、运城、包头、大连、长春、哈尔滨、无锡、杭州、宁波、淮南、青岛、济南、福州、厦门、洛阳、武汉、长沙、儋州、攀枝花、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和乌鲁木齐。(作者胡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