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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吕献峰通讯员朱芳)一男子两年前与他人争抢女友,竟持刀把对方砍成重伤,后花钱“私了”。近日,警方获取线索,及时抓获持刀伤人者。
2008年1月7日,李某在宝坻区开元路某酒吧娱乐时,与他人争抢女友发生纠纷,失去理智的李某持随身携带的菜刀砍伤高某的头部,造成重伤。事后,李某赔偿对方数万元,双方就此和解。今年7月28日,公安宝坻分局王卜庄派出所民警入户走访时,掌握案情后开展调查。经工作,民警查明李某故意伤人的来龙去脉,并搜集相关证据。8月2日,王卜庄派出所民警抓获李某。经审讯,李某供认了详细案情。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私了”是民间“平事”的一种方式,如果构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涉案人员就触犯了法律,必须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私了”不能替代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