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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并将其作为提升干警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有效载体,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保障措施,以公正廉洁司法为目标,不断完善外部监督机制,提高队伍管理水平。
武清区人民法院始终把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作为检验工作绩效的重要手段,确保审判权和执行权的规范运行。自觉接受区委、区人大的工作监督,对于重大、疑难以及有影响的案件及时汇报,自觉接受监督,取得工作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召开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及时收集意见、建议,堵塞和改进工作中的漏洞及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自觉接受人民陪审员司法民主监督,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次数,通过集中培训、邀请人民陪审员旁听庭审、专题业务研讨等,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办案和民主监督的双重功效;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对于在刑事、民商事审判中发现的新情况,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以便检察机关更好地行使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