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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讯因未按约定培训出合格的飞行员,国内首家民营航校——北京泛美国际航空学校遭海南航空公司起诉,索赔1315万余元损失。记者6日获悉,顺义法院一审判决泛美航校退还海航培训费344万余元。
海航诉称,2004年7月,公司与泛美航校签订了《飞行培训委托合同》,委托后者培训飞行学员,每人的总飞行时间不低于250小时,14个月内顺利提交合格毕业学员。同时,飞行学员在14个月内必须取得民航总局颁发的《私用驾驶员执照》等六证,并具有多发等级、仪表等级和20小时高性能飞行培训经历。
合同签订后,公司按时足额支付了飞行学员的培训费用共计1486万元,但泛美航校却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顺利提交合格毕业学员。目前,仅18个学员经过迟延培训取得六证,其余35人虽经进一步训练,但效果甚微。海航认为,泛美航校应当依合同约定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应利息,合计1315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海航实际支付泛美航校1501.6万元培训费,基于学员的培训状况,海航应当支付航校1157.448万元,因此,航校应退还给海航344.152万元。(裴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