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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8月9日电:随着天津市经济结构的调整,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对原有生产经营状况进行调整,有的部分停产;有的长时间停产或等待搬迁,但是在企业内仍有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设施、设备内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一旦发生泄漏将对企业职工和厂区周边地区造成严重危害。为此,市安全监管局下发通知,加强对停产、搬迁危化企业的安全管理。
一是强化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工作。特别是已停产改制或重组整合的企业要加强对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各区县及有关企业要督促辖区内长期停产闲置、无人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工作。
二是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已停产改制或重组整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行一次细致严密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是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规定。对停产、闲置和搬迁的企业进行定期巡查、监控。建立起针对本辖区、本系统已停产改制或重组整合及搬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长效巡查、监控、管理机制。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安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或因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大量人员疏散等重大社会影响的企业和领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