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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将私德纳入干部考核的视野,把“孝敬父母”、“忠于配偶”等作为考核内容。近日,署名“仲祖文”的文章也提出,强化对干部家庭道德的考核绝不是“小题大做”,而是加强对干部监督的有效措施,是评价使用干部的一种道德导向。
我们党对干部德的要求,既包括公德,也包括私德。私德是指私人生活领域中的道德,这是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人把私德看作是干部的小节,是错误的。“私德”折射“公德”,如果干部的私德不好,生活腐化,这就很难保证其职业道德和政治品德不出问题。
最近笔者又重新看了《狱中八条》。红岩烈士们在第六条提出“重视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经济、恋爱和生活作风问题”。当时他们认为,这三个问题处理不好,必然决定了人的工作态度和对革命的是否忠贞。他们在很早就认识到,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信仰的丧失,是因为经济、恋爱和生活作风方面出现问题,生活腐化,贪图享受,发展到最后必然贪生怕死,投降变节。战争年代是这样,和平建设时期也同样是这样。
大量事实证明,一些干部的腐化,都是从家庭道德缺失开始的。近年来被查处的腐败分子大都存在养“情妇”、“包二奶”等问题。这说明,有些干部的腐败行为大部分在“八小时以外”。
从干部犯错误的原因看,既有主观原因,同时也存在思想教育不够、组织监督不严、制度管理不健全等原因。因此,加强干部私德的考核很重要,迫切需要各级党组织在这方面拿出具体措施和办法。(肖国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