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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新区各住宅区存在保安人员更换频繁的现象,业主进出社区看到保安人员面孔不断换新,直接影响了业主内心对社区安全度的评价。不少业主认为,业主有权而且应该对负责小区安全的保安人员各方面情况有所了解,这就要求物业公司选聘小区保安人员的时候,征求社区内业主的同意。开发区博美园业主娄女士表示,小区业主对物业管理具有知情权,同样适用于对小区安全守护者的知情,物业公司至少应该向业主通报选聘保安人员的个人简历、个人情况等。
针对这一建议,记者采访新区一些物业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恂园物业的李经理告诉记者,物业公司社会招聘保安人员有严格的规范,要求人员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治历史清楚、无不良记录的证明,并将其个人信息记录在册,因此保安人员的“安全性”问题还是有保障的。至于业主要求对保安人员的各方面情况知情,合乎情理,但操作起来有一定困难。“如果挨家挨户通知所有业主,势必会耗费大量人力和精力,而且有些保安不希望个人信息被泄露。”
对此,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理解,但在业主要求对保安情况知情时,物业公司应该予以配合。如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操作困难,可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征集全体业主意见,然后代表全体业主行使“知情权”。塘沽康居园业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的普遍意见,对物业公司的日常工作具有监督权,因此有权参与到物业公司保安选聘工作中。(时报记者张文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