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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津市交管局了解到,通过实施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机动车假牌假证等交通违法大幅减少,变造、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明显增多。为此,交管部门把用固定物遮挡号牌按变造号牌交通违法给予罚款200至2000元并记12分的处罚。
据了解,截至8月7日两个月,交警查验大队出动交警万余人次在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及各区县餐饮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设置点位300余处,通过固定拦检、流动巡查、与治安或巡警联动、与刑侦部门协作等方式,重点查处假牌、假证及遮挡、污损、变造号牌等交通违法,使假牌假证交通违法大幅下降。
据统计,整治行动两个月期间,交警查验大队查获挪用号牌404起,伪造号牌82起,伪造驾驶证45起,伪造行驶证33起,分别比整治行动前下降30%。交管部门提示,机动车变造、遮挡、污损号牌交通违法呈上升趋势,多用光盘、胶条、可活动牌照架等固定物遮挡号牌,还有的车辆车身洁净唯号牌污损不堪,机动车变造、遮挡、污损号牌就是为逃避交通违法摄录处罚。为此,交管部门对机动车以固定物遮挡号牌一律按变造号牌交通违法,依法给予驾驶人罚款200元至2000元并记12分的处罚。三是个别机动车以号牌丢失为由,上路行驶未悬挂号牌。对此交管部门提示,机动车号牌一旦丢失应及时到交管部门指定地点补领号牌,且如果仅丢失一面号牌,补领时需上缴未丢失号牌,换领一对新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