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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开冬
《东方早报》2010年8月3日载,广东东莞对地下色情行业加大整顿力度,引发一波接一波的扫黄风暴,有的地下色情行业索性给下面的小姐集体放假旅游。
客观地说,开展严打“涉黄”行动中都能取得或多或少的成绩,可“一阵风”过后地下色情服务往往又卷土重来,甚至较此前更为猖獗,直至一次新的更大规模的扫黄行动被逼着展开。面对这司空见惯的场面,难怪有的群众会说,“现在政府扫黄虽然很厉害,但是以前也扫过不是没有压下去吗?估计过不了多久又会跟以前一样的。在地下色情从业人员眼中,也觉得没什么可怕,在她们看来,扫黄就像一阵台风,躲过去就能安全一阵子。
各地警方开展的一波又一波的“扫黄”行为,似乎也从来没有停止 过,但色情娱乐业却是屡打不死。这固然与一些地方公安部门平时对“扫黄”工作重视不够和好大喜功有关。一些地方公安部门平时不狠抓整治工作,平时工作可就轻松多了,待上级督促了,才想到来个突击严打涉黄案件,打个措手不及,让媒体报道一下,好彰显一下明显的严打效果,让自己的脸上增光,岂不两全齐美?
更深层次地说,既有部门利益和少数人的利益,又有地方政府利益的利益纠结在里面,有了这些“利益链”,才导致“涉黄”打击的力度大,而反弹的力度也大,才是色情娱乐业屡打不死症结所在。俗话说,冰冻三尺,绝非一日之寒。针对公安机关的不时的打击,那些色情场所的经营者,就必然要想方设法拉拢收买公安部门有关人员和高官来充当他们的保护伞。甚至有的公安部门以此收取保护费搞创收 ,而对有的色情活动视而不见。有的实际上就是公安系统的家属或官场上的人自己办的。每当有检查和行动时,就即时地通风报信,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坐地分金。还有就是公安部门害怕自断财路,不想把它扫除干净。“涉黄”严打,抓的全部是那些路边小店和那些没有背景、没有孝敬的场所;打到的都是些“小鱼虾”,而那些四星级、五星级的大酒店、有背景、有关系、后台硬的、真正的“大鱼”在警方一波又一波的“扫黄”行动中基本上都成了“漏网之鱼”,也就不足为怪了。还有在东莞大概有10多万的小姐数量。整个地下色情业和其直接、间接的关联产业,每年产生接近400亿元左右的经济效益,而整个东莞去年的GDP为3700多亿元,所占比重那么大,当地政府真的舍得动手“斩草除根”吗?下不了狠手,又怎么获得实效,更谈不上根治” ?
当然,这种现象绝不仅是广东东莞才存在的。假如对这些“涉黄”的“利益链”问题不能有效地斩断,并采取针对性措施,那么每次“扫黄”行动,就未必真能够做到全面开展“扫黄”行动,就未必真能够做到“违法必究”,不留死角,对每件涉黄案件就未必真能够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进行严格处理,那么,一阵风过后卷土重来也就不足为怪。因此,要想扫黄抓出成效,又能巩固成果,最需要做的事是斩断“利益链”,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清除“扫黄”障碍,才是长久之策。就东莞来说,首先,当地政府要重视“扫黄”工作;其次,部门要严于执法,并且工作要常态化;再者,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包庇涉黄涉赌违法犯罪,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公务员,要严格查处,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