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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广州8月9日电(记者孔博)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胡益华故意杀人、抢劫案。胡益华涉嫌在浙江义乌抢劫、杀害一对恋人,后在广东揭阳杀害两名对其进行盘查的交警。
检察机关指控,今年7月2日下午,被告人胡益华携带手枪、手铐从浙江省金华市前往义乌市伺机抢劫作案。7月3日零时许,当被害人朱某、王某走到义乌市银泰广场停车场准备驾驶雷克萨斯小轿车时,胡益华持枪威胁,劫取2800多元现金、手机及银行卡等财物,并获得银行卡密码。在驾车取款途中,胡益华开枪杀死两被害人。此后,胡益华改装了小轿车车牌,沿沪昆高速公路驾车前往江西省。途中,胡益华持银行卡取得赃款13000元,驾车往广州方向行驶,准备到广州市销赃。
在前往广州途中,胡益华将小轿车的前后车牌拆下并扔掉,于7月5日22时许行驶至深汕高速惠来服务区北区停车休息。当晚11时50分左右,揭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惠来高速公路大队执勤民警周喜来、黄伟江驾驶警车巡逻途经该服务区,发现胡益华驾驶的小轿车没有车牌,便上前检查盘问,并扣留其身份证和驾驶证,要求胡益华驾驶该车跟在警车后面到交警大队的办公室调查处理。
胡益华害怕罪行被发现,遂萌发杀死两民警的念头。胡益华喊黄伟江停车,掏枪朝坐在警车驾驶位的黄伟江开枪,又朝准备从副驾驶座位下车的周喜来开枪,后又绕过警车冲上前朝爬上花圃的周喜来连开数枪。其后,胡益华返回警车,朝正在打开警报器的黄伟江开枪,致其当场死亡。周喜来经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