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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口哨竟引杀身之祸 同事挥刀杀人灭口
天津北方网讯 日前,萝岗区法院开审了一起今年2月发生的大学毕业生杀死厂长案,起因是厂长一句责骂的话让他感到羞辱。昨日,广州市中院开审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与该案颇为相似,男子因不满同事吹口哨,竟在办公室“杀人灭口”。目前该案尚待进一步审理。
吹口哨引发办公室血案
今年27岁的王文明,来自湖南慈利县零阳镇,2005年本科毕业于天津轻工业学院。案发前,他与同一家公司生产管理部的一名工程师蓝某素不来往。
2009年12月22日是冬至日,萝岗区东区沧联二路的广州迪森热能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办公楼2楼内,生产管理部工程师蓝某到隔壁办公室找同事聊天,一时兴起还起了吹口哨,却引来该办公室员工王文明的不满,两人大吵了起来。当天,愤懑不平的王文明还走到超市,买了一把水果刀,放在了办公室的抽屉里。
12月25日圣诞节,蓝某又来到王文明的办公室找朋友玩,一如既往地吹口哨。王文明却认为“他又来挑衅我!”竟拿出抽屉里的刀,走过去刀指对方道,“我最后一次警告你!以后就直接拿刀捅你了!”王文明当时很激动,说完这话又回到座位上。然而,这时斜对面的一位同事也吹起了口哨。王文明被激怒了,他认为这个同事是在煽风点火,感觉很受羞辱。接着,他又拿起刀来,左手按住蓝某的肩膀,右手持刀架在其脖子上,大喊“你服不服?!”
公司同事见状纷纷上前劝阻,王文明却认为“同事来劝架,他们都是羞辱我”,竟紧紧抓住刀柄,怎么也掰不开。其同事证言称,当时王文明已经神情恍惚了,大家感觉事态紧张,正欲打电话给保安,此时刀架脖子上的蓝某竟又吹了一声口哨。王文明火冒三丈,猛刺蓝某左肩部一刀,致其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蓝某系因受锐器作用致主动脉弓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被害家属起诉赔偿200万
据悉,蓝某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赔偿200万元,但王文明表示没有能力支付。受害人代理律师蒋正军认为,不得因自身的自卑、出身贫穷而怨天尤人,进而任意剥夺一个与己无怨无仇的人的生命;如果让王文明带着这种心理问题再走入社会,还是会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请求法院对其判死。 (记者 魏徽徽 实习生 姜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