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记者常健通讯员李浩)昨日,山东女青年刘某特地致电本市公安局指挥室领导,讲述了日前她来津携带的32000元治疗费失而复得的情况,并向市局110报警服务台、南开分局110指挥中心,以及快速处警、如数找回巨款的兴南派出所民警表示由衷的感谢。
经了解,事情发生在8月2日,刘某因患血液病在家人陪同下来津就医,住在海光寺附近的旅店。当天18时许,刘某身上带着32000元治病款,前往附近的家乐福超市购物。19时许,刘某在收银处结账,突然发现装有现金的提包不翼而飞,心急如焚的她急忙拨打了110。当晚,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曹江龙接听了电话后,按照接处警规定,将该警情标注为重大警情,并及时向公安南开分局下达处警指令。南开分局接警员郑晓东闻讯后向属地派出所发出指令,兴南派出所民警郝宗泽、郝正旺二人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找到报警人刘某了解情况,并调取了超市中留有刘某影像的监控录像。
通过监控录像民警发现,刘某进入超市后,提包一直随身携带,在她离开三楼日用品货架后,手中的提包就不见了,这期间没有可疑人员尾随接触刘某,基本排除了刑事案件,推断她是在购物过程中将提包遗落。看到民警走访,三楼一促销员称,前不久有个女青年在这里选购商品后将提包遗忘,该促销员便将包存放在柜台中等候其取回,此时距民警处警仅两个多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