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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记者致电开发区自来水厂,在水厂工作13年并直接下达查看收据命令的魏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此次办理水卡之前,业主水费都是由物业代缴。但这次我们的系统显示从2006年4月至2008年6月之间,东英广场并没有缴纳水费,共欠下约合人民币十几万元的水费。”据魏女士介绍,在此次办理水卡之前,东英广场所有的水费都由物业统一收,如果业主已经缴纳了水费,物业会开出收据给业主,但是目前自来水厂并没有收到这部分水费。
随后,记者联系到东英广场目前的物业德邦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德邦物业于2009年12月才开始接管东英广场,对于2006年到2008年的水费缴纳情况并不清楚,但他们能提供2009年12月之后缴纳水费的收据。
“当时管理东英广场并和我们签订合同的是东邦物业,所以德邦物业所开出来的2009年12月之后的不欠水费证明是不起作用的。”魏女士说,她之前要求业主带着物业证明前来开户,但是得知物业更换之后,她也通过开发区总物业公司寻找原来物业,但是均无果。“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断过东英广场业主的水,虽然是通过暂借的方式。我们也希望能够核对清楚这中间十几万元的水费到底去了哪里。”魏女士还告诉记者,东英广场红房子所在的一栋楼均为私营企业,所以应该能够提供几年前的收据单,而他们也将以这些收据单为证明为他们顺利办理开户。同时,如果证明业主确实缴纳了水费,而自来水公司又没有收到此笔费用,他们将考虑起诉东英广场原物业公司。(实习生龚静)